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能解除 我在2011年6月22日签订的买房合同,房屋总价是58.5万,合同上写明首付款20万,商业贷款38.5万,在7.1日就交了首付款20万到中介账户上,中介迟迟不帮我们办理贷款,在8月4日中介约江苏银行帮我们办理贷款,我们告知银行在南京有房,用公积金贷款的,银行说那就是要算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提高,中介马上说我们买房时不算二套,说是政策刚变的,我已咨询了银行,银行说二套房政策年初就出来了。想请问一下我这个情况是否能解除合同,因为是中介从始至终都在骗我们说是首套房,到贷款瞒不了才说是政策变化。中介要一开始说我们算二套房,我们根本就不会买的。请问我该怎么处理?万分感谢!
2011-08-11 14:38 XnF2322(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钱鼎峰律师 2011-08-11 14:42
如果证据能证明你已经告知中介你在南京有用贷款购房,那中介需要赔偿你的损失,合同不是中介和你签订的,合同是你和卖房人签订的。此外,你作为购房都其实也清楚国家政策变化的,是否能够贷款你自己也清楚的。
2 孙新律师 2011-08-11 15:14
收集证据 起诉中介公司 要中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