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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责任方和理赔相关事项,谢谢。
想咨询一下,责任方和理赔相关事项,谢谢。 8月5日8时20分,滦平县红旗镇大沟村驾驶人王某某驾驶冀HR9803号重型货车(未悬挂牌照)沿257省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36KM+400M处,与相对方向滦平县红旗镇红旗村驾驶人张某某驾驶的冀H30868号轿车相撞,巨大的撞击力造成轿车瞬间燃烧,并将货车引着,受到剧烈撞击后,驾驶人张某某和副驾驶座上一乘客陷入火海,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初步分析,此事故系王某某驾驶的冀HR9803号重型货车与前车尾随过近,在会车过程中驶入逆向车道,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张某某驾驶的冀H30868号轿车相撞而形成。目前,冀HR9803号重型货车司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1-08-09 20:00 vadoo(河北-承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8月10日 13时35分
1,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
2,医药费以实际支出为限,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1-08-09 21:46
要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综合考虑。建议详细介绍或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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