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租房合同2年,刚住1年房东要求收房,我的损失怎么赔偿? 我承租的房子合同期是两年,现在刚住了一年。房东提出涨房租,因为合同明确约定好的,第一年4800元,第二年5000元,年付,两次付清。刚租的时候就付清了4800元房租+600元押金,8月底付第二年房租,我都准备好5000元房租了。所以我就没有答应给他加房租的无礼要求。结果房东又编出孩子上学要住的理由想收房子,说给我违约金5%(甲方违约收房应给乙方付5%作为违约金,如不够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我不答应。我认为500元违约金不够我的损失。请问:房东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开销,如找房中介费、搬家费、房屋租金差价?另外,我住房之前,他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连最起码的用水设施都没有,我们口头约定,我安装马桶、内门、洗脸盆、洗菜盆、铺地板格、用水设施(共计花了1800元),如我住两年期满,产权转给房东。现在我只住了一年,是不是房东要赔偿50%给我作为违约赔偿?
2011-08-08 18:42 天涯582(宁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8-08 18:49
房东提价有违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承当方式应根据合同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应当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在房东违约提价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支付租金。至于你添置的物品,情况不同依法处置方式就不同,比如脸盆,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东完全不予接受;安装的马桶之类,属于添附,处置方式可以协商折价转让、拆除等,如果当初你的安装未经房东允许,那么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08 21:23
房东提前收房,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3 2011-08-09 08:43
按违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