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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签订劳动合同,20个月后我被公司开除,请问我如何要求赔偿?
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签订劳动合同,20个月后我被公司开除,请问我如何要求赔偿? 2009年12月10号晚上11点多,一个亲戚给我打电话说“我承包的工厂赶货,快来帮我的忙”。当时以加工每个零件0.80的价格结算。2010年春节前我要求签劳动合同,他说“当官的说过了年再签”。春节后我再次提出签合同,他又说马上就会签的。(当时我和另外一个人在加工同样的零件,他享受的是正式工的待遇,(0.80+各种福利待遇)我没有。再后来我又多次要求签合同,他都找理由推,2011年7月8号我去上班,他告诉我“你不听话,我又招师傅了".这样就被他强行解雇了!我的计件基本工资合计(55246.60元)他实际给我结算(46477.90元,然后他又分四次强行要我给他现金(3000.00元)请问我的赔偿如何计算?
2011-08-08 14:32 124608……(湖北-十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08 14:37
根据双倍工资、赔偿金。
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8-08 15:28
可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三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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