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诉讼时效和诉讼请求的问题! 近期我所住小区要更换电梯,05年接管本小区的物管公司,说我还没有缴纳公用设施维修金,但我手头持有物管公司开具的收据表明,1999年我入住时,已向当时老物管公司缴纳过公用设施维修金,于是我就去老物管公司交涉,对方说我当时缴的维修金,已交给了另一家公司(系该物管公司上面的母公司)……
请问1.这家老物管公司的行为,属于挪用住户的公用设施维修金吗?2.这属于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3.此案的诉讼时效有多长?4.我的起诉书上需要写明该物管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吗(这个要弄到比较难)?5.诉讼请求除了要求对方支付过去16年的利息,还应该有哪些诉讼请求?
请问1.这家老物管公司的行为,属于挪用住户的公用设施维修金吗?2.这属于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3.此案的诉讼时效有多长?4.我的起诉书上需要写明该物管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吗(这个要弄到比较难)?5.诉讼请求除了要求对方支付过去16年的利息,还应该有哪些诉讼请求?
2015-12-22 10:41 chen17……(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代雨庭律师 电话:13816352499 2015年12月22日 11时03分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过去16年的利息。
2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12-22 10:55
1、按问题所述,属于民事纠纷,现在可以提起诉讼处理。
2、诉讼请求方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诉讼请求方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5-12-22 10:43
你好,民事诉讼,只要合同服务事项还在,就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以委托律师。
4 李军律师 2015-12-22 11:43
你已经缴纳了,不用在缴纳,也不用维权。
5 王晔律师 2015-12-22 12:07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过去16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