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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我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现在工作工作四个月左右,公司要单方面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说我无法胜任目前工作。但是我在入职之前已经把我的情况已经说明的很清楚,而且也完成了计划任务。他们现在想利用我不能胜任工作这点,来调低我工资,一个我无法接受的工资,然后迫使我自己离职。由于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想知道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而且公司发工资从来不给工资条,我怀疑有偷税漏税嫌疑。我们工资分两部分,一个是基本工资一个是岗位奖金,赔偿应该是按照一个月所得吧。包括岗位奖金和饭贴吗?我是不是应该合计拿到1.5个月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我改如何办?
2009-08-25 13:50 joysor……(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华平律师  电话:13917749521  2009年08月25日 22时04分
如果解除理由不成立,提前30天仍然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二倍经济补偿金。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09-08-25 15:0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09-08-25 19:21
可以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按全部所得计算。
4 110网律师  2009-08-25 21:42
1、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一个月工资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合计两个月工资,包括岗位奖金和饭贴。
2、如公司不赔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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