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解除合同赔偿问题 您好!我是青州市一家外企食品厂的研发工程师,2011-4-6至2011-6-6试用期2个月(已过),签订的合同是一年,在6-12日上午,突然接到在外出差的本部门主管电话,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和未说明原因的情况下,让不用我去部门上班了,直接到人力资源部交出工卡,一再追问不说明原因,礼拜一上班的时候,部门主管让我把工装脱下来,把东西拿走,不拿走准备让别人给我扔出去,并且准备叫保安,后来到人资才知道,是部门主管以莫须有的事情要当天辞退我,追问原因,已不听话为由敷衍了事,公司领导让我昨天下午交出了工卡不用去上班了,回家等通知,现在公司还没有给我任何答复。他们这样做对吗?我没有犯错,没有理由和证据就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要赔偿的话,应该怎样赔偿我?赔偿多少?
2011-06-14 11:52 726560……(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4 14:25
可以要求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6-14 16:41
首先你应该取得公司辞退你的证据,比如书面通知等。如果你没有证据不去上班的话,公司可以说你无故旷工,你就麻烦了。其次,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