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工资的问题 在一家公司上班十天,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有急事需要离开公司。当天以口头形式告知老板,老板说如果我现在要走就算是自动离职(怎么可能是自动离职呢,自动离职是没有口头或书面告知,自动离开的)是没有工资的,要想拿工资,就得再工作半个月,半个月以后才可以走人,并且工资是下个月再发放。当时听了很气愤,和老板讲理,他说公司有规定的,规章制度上面都有写的,但是刚上班时没有任何人给我做任何培训讲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按照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当天就可以辞职了对吗。。因当时和老板无法沟通,还翻了脸,现在是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虽说只有十天,但也是自己辛辛苦苦,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用心去工作的。请问怎样才能拿回自己的工资,如果按照老板说的那样是否违犯劳动法?
2011-08-04 21:21 愤怒的小PP(上海-松江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4 21:25
1 去劳动局投诉维权,或打12333求助
2 110网律师 2011-08-05 10:01
你好: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3 李军律师 2011-08-05 10:18
协商不成的话,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戎双双律师 2011-08-05 10:26
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 110网律师 2011-08-05 11:13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6 110网律师 2011-08-05 18:21
1、提前三天可以走人,不需要单位同意;
2、实际工作日的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实际工作日的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1-08-06 10:28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拿不到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