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分析一下案情 一男子骑电动车将一 即将过马路的撞伤后 逃逸 电动车当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过马路的当时骑自行车 骑电动车者后被追回后拒不承认撞人情况 被撞伤者受伤昏迷将近20天后 讲事实说出后 骑电动车者才承认 但是至今没有赔偿 现在此时正经法院处理 请问这个案情会有什么结果
2009-08-24 18:02 刘发(河北-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8-25 11:00
你好!既然已经过法院立案,如果对方也承认撞人情况,法院会判决肇事者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2 孙新律师 2009-08-24 18:46
应当向交警部门报警,由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按照过错原则由对方负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
3 孙新律师 2009-08-25 10:21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对协商的结果比较满意就没必要再公了了;如果公了的话,需要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应该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
如有需要,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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