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关于劳务的纠纷
关于劳务的纠纷 我三月到一个私人老板处打工,干到四月底老板还不发工资,我有事要离开,让老板放我走,老板不同意。我自动离去后,老板补齐了我的工资,并让我兼职干。最近老板威胁我说,我再不把工作干完就要找人打我,或是退还所有劳务费用。请问,面对这样的事,我怎么处理为得当呢?(那项工作并不是一二天就能完成的)
2011-08-03 00:04 uWh3463(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3 00:09
人身受到威胁可以报警。
2 喻远军律师  2011-08-03 06:33
对违法行为可以报案。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03 09:36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1-08-03 21:14
你好,拒绝为其劳动,并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