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可改判为死缓吗? 我有一朋友,绑架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也审过,但还没有判决,律师的意思给对方赔偿5万元,若家属同意,便可以给予死缓,如果对方不答应,法院可以将钱退回给我们,请问有这种想象吗?
2011-08-01 18:58 王贤(陕西-安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8月01日 19时0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3,这是争取死缓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3,这是争取死缓的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