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官司,咨询,谢谢律师! 2007年,我从甲方处买一房屋,房屋总价22.5万,我一次支付清给甲.但现在,我发现无法办理房产过户,于是我准备通过法律程序退房并追讨我的损失!但是,就在我准备起诉前,发现甲方两个月前已经离婚,所有房屋,财产均归女方所有,也就是甲身无分文,请问,我起诉时候能否把他前妻与甲一起起诉?或者这样问,我通过什么有效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利益,追回我的损失?
补充一下,当初房屋买卖时候,甲没有和他老婆离婚,但购房合同上只有甲一人名字.
请律师帮帮忙,为我指点下,谢谢!
补充一下,当初房屋买卖时候,甲没有和他老婆离婚,但购房合同上只有甲一人名字.
请律师帮帮忙,为我指点下,谢谢!
2011-07-29 08:43 wathc(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1年07月30日 15时19分
债权债务的确定取决于成立的时间,我国民法及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前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责任的主体是夫妻二人,夫妻在债权债务产生后离婚的,对于婚前的债权债务承担不产生仍何影响。
因此,本案的被告就是夫妻二人,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或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因此,本案的被告就是夫妻二人,起诉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或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29 08:57
可以把他们一起作为被告
3 110网律师 2011-07-29 23:27
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1、对方违约,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且系夫妻共同财产,为丈夫一人签字,不符合法律规定。
2、婚后的共同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现在已经离婚。
1、对方违约,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且系夫妻共同财产,为丈夫一人签字,不符合法律规定。
2、婚后的共同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现在已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