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契税不是我所卖住房产生的费用,不应双方承担 我在卖我的房子(唯一住房)时,买方让我给他再让一点利。我为了尽快卖房,同意他提出的过户费有双方各负担一半费用的要求,并写了字据。但是手续办好后发现他是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地税局缴纳的购买第二套住房契税就9000元,建设局缴纳的费用共2000多元。我认为契税不是我所卖住房产生的费用,不应双方承担,我只应该承担有我的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对方不同意,因此发生争执。肯请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2011-07-24 08:57 rhln20……(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查仲来律师 2011-07-24 09:08
一般按约定来执行,就是过户费是否包括契税,你们没有说明。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24 09:12
无约定的,应由买方承担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