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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斗殴,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
双方斗殴,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 我领人把对方的院墙给拆了(私自乱建的) 购买此房子的人前来阻拦,双方发生口角,产生厮打!对方被揍进医院.(购买房子并没有正规手续,房子的房照上写的还是原来的人,并且我曾通知过房子主人)。现在我想请问下,有什么办法我能不拿这个医药费用!

注:律师费用不是问题! 问题是我就是不想拿这个钱给他!

请各位谈谈看法!
2011-07-22 15:03 taili2……(辽宁-大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22日 15时54分
关键,不是律师费的问题,而是您的行为合不合法?

一是,您领人拆了对方的院墙,这是人家的财产,即使是违章建筑,您也没有权力去做,是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何况现在还没有认定是违章建筑?
二是,双方产生厮打,对方被揍进医院,说明对方被打伤了;您等人的行为以及对方的行为都可能涉嫌治安违法,因为: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鉴于此,我建议您积极安抚伤者,主动找派出所解决目前的难题。以和为贵,还是我们的古人看问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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