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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援助
关于法律援助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法律援助方面的事情:
1/法律援助真的是从起诉到请律师,到法院执行厅一分钱都不要吗/
2/法律援助可以自己选择律师吗?如果可以自己选择,我选择的律师不愿意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为我辨护怎么办?
2009-08-18 07:51 王向萍(河北-唐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8-18 14:46
你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手续,由其指定律师办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18 23:19
1、是的。
2、不能自己选择。
3 孙新律师  2009-08-18 08:46
具体咨询司法部门。
4 孙新律师  2009-08-18 08:56
法律援助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法律援助不能自主的选择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在其范围内指定律师事务所代理,当然你想选择的律师在法律援助范围之内,你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5 110网律师  2009-08-18 09:15
 法律援助的律师都是指定的,你自己不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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