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租收据和合同违约的问题,求法律援助 我是去年11月29日开始租现在的住房的,合同上写有一条“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随意变更房租。如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押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押金。” 到现在为止已经交了3个季度的房租,每个季度2600元,第三个季度房东要求涨房租,迫于无奈交了3000元,但是由于当时生气没有看好,现在才发现收据上面有个漏洞,原文如下:
收据
今收到王小(化名)从2009年5月29号到8月29号三个月共叁仟元整
华**
2009年5月29号
以前的收据中都含有房租两字,这张没有,请问如果要是打官司这个有影响吗?
收据
今收到王小(化名)从2009年5月29号到8月29号三个月共叁仟元整
华**
2009年5月29号
以前的收据中都含有房租两字,这张没有,请问如果要是打官司这个有影响吗?
2009-07-25 19:02 344322……(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5 20:30
没有影响。
2 110网律师 2009-07-26 14:36
没有影响,你可以选择继续按原房价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他退还双倍押金,并没有到期的房租。
3 刘泽华律师 2009-07-27 19:04
没有影响。
4 2009-07-28 16:35
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