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故中我该负多少责任? 我是来沪务工人员,在朋友介绍下承包建筑工程,朋友拿走好处费一万五,不幸出一事故,合同却是朋友和业主签的,伤者是我的民工,脚跟骨骨折,目前住院手术花费三万五,此款是业主垫付,还有赔偿等,请问律师我在此事故中该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2011-07-23 14:13 恋君(上海-奉贤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玉光律师 2011-07-23 15:22
你是雇主,你跟签合同的朋友以及业主(业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连带承担工人的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1-07-23 16:55
你、你的朋友和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民工可要求你们三方任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业主一般比较有钱,律师建议:民工直接向业主要钱。
业主一般比较有钱,律师建议:民工直接向业主要钱。
3 王晔律师 2011-07-23 18:47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4 袁文祥律师 2011-07-23 21:43
表述不清!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1-07-23 22:58
1、那民工与你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应当由你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由于存在转包和分包,而且你和你朋友都没有资质,应当由你们及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2、需要你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只能由受伤人员起诉解决。
2、需要你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只能由受伤人员起诉解决。
6 李军律师 2011-07-23 23:28
你与发包方、业主有连带赔偿责任。
7 张向锋律师 2011-07-24 16:55
你和你朋友及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若需更详细回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