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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纠纷
人身伤害纠纷 我在学校因不小心踩了一个高年级的人的脚他们三个高年级的人就一块儿打我是他们先动手的我处于防卫也还手了把他们其中一人打成轻伤现在学校代替索要赔偿每人四百我是否应该赔偿我那400元?
2011-05-21 17:54 VaT4402(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5-21 18:10
问题是起案子的起因是很重要的,过错在对方,你就承担的话也不能是全额。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5-21 17:59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要法院来认定,如果确实是正当防卫,你可以不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05-21 18:55
如构成正当防卫则不承担责任
4 陈晓云律师  2011-05-21 21:25
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拒绝
5 李建成律师  2011-05-22 16:30
如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1-05-22 17:37
是正当防卫,无效承担责任。
7 赵江涛律师  2011-05-22 18:34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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