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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问题
宅基地纠纷问题 我们是昌吉农村户口属于本乡镇农民,家里五口人,2005年左右在本乡镇李医生手里买了套农村住房带院子的那种。当时双方达成协议,以三万元价格出售给我们。还为我父亲打了条子,说前后院都属于我家。现乡镇府实行小康村安居工程,给每个农民家庭分楼房以及补贴。但当我父亲去办手续时乡镇府工作人员不给办理,说李医生回来要求进行此宅全部补偿享受。我们现在手里只有他当初打的条子,但宅基地没有过户,请问我们能够争取回我们的房产吗?我们一家五口已经在这住了五年,并在此乡有自己的土地,属于此乡正式农民,除住房为从李医生手里买的。乡镇府房屋这两天报申请确定报名人数,比较着急,希望尽快得到回复,麻烦了!
2011-07-21 11:06 cKv4853(新疆-昌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1 11:16
你好,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无效。因为你们不是那一个村的村民,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不能对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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