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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社保缴纳问题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问题 北京公司聘用外地员工在当地工作,跟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又委托社保代理公司以社保代理公司的名义在外地给外地员工上社保。这样的话,是否跟劳动合同有冲突?社保征缴机构是否还是会对这些员工进行社保征缴?
2011-07-20 11:29 ytrwz(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07月20日 11时49分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保险是义务,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缴。建议不要采取这种方式。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1-07-20 11:34
应当按照工作地的社保政策缴纳社保。
3 朱孟喜律师  2011-07-20 11:43
依法必须由用工单位上保险 依据工资基数 如数上保险  不得委托它单位代缴

       你明确拒绝就可以了
4 李同红律师  2011-07-20 11:49
按照当地的政策办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1-07-20 12:20
员工有权要求单位交社保
6 徐卫东律师  2011-07-20 13:39
应当在工作地的社保部门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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