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劳动局说让找单位。 在家乐福上班,签了劳动合同,每月26号到下月25号为工资日,每月7号正常发薪日,但是7月7日没有给我发6月份工资,原因是我在7月份的时候答应促销员帮她办入场,结果没办入场我就走了,到发薪日的时候单位却扣留我的工资,现在我找到劳动局,劳动局的人告诉我说让我去家乐福把事情处理完了,就给我开工资了。请问这样合理么?
2011-07-19 12:50 LZI4406(广东-茂名)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7-19 13:06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19 13:29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07-19 16:57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1-07-19 20:08
我在一家黑口腔技工厂上了不到一年的班,现在不干了老板不给结工资,而且劳动局管该怎么办
5 110网律师 2011-07-19 23:33
直接起诉
6 2011-07-20 15:48
先协商,不成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