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违法行为发生肢体冲突致伤是否要证据? 对方一而再再而三恶意破坏毁损下水道 ,警方一而再再而三出警, 最后一次我为阻止对方违法行为 ,对方人多且手中有铁棒 ,在肢体冲突中, 我头部被打伤 ,住院2天 ,花去医药费1200元 。 因场面混乱 ,在警方审理中 有的说用拳头打 有的说用铁棒打 有的说我没看见 我自己也说不清对方如何打,警方说我被打缺乏证据对方不负责任。对方恶意毁物,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也承认。为阻止对方违法致伤 ,要求对方赔偿住院医疗费,我有法律依据吗?
2011-07-19 06:00 jhc999(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9 08:38
有的,共同侵权,所有人一起告。
2 袁文祥律师 2011-07-19 08:53
有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3 李同红律师 2011-07-19 09:48
属于共同侵权可以一起作为被告
4 李军律师 2011-07-19 10:47
可以要求对方共同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1-07-19 11:13
你好:
你讲述的这种情形,如果分不清具体加害人,属于共同侵权,可以将所有人一起起诉。
你讲述的这种情形,如果分不清具体加害人,属于共同侵权,可以将所有人一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