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劳动法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一家集团的两个子公司,本人劳动合同签订的对象是甲公司,但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做好甲公司的本职工作外,甲公司还要求处理乙公司的一部分工作,如应收结算、账务处理等,请问甲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劳动法?谢谢。
2011-07-06 09:13 wwwand……(浙江-嘉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7-06 09:17
不违法。除非你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固定岗位.....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06 09:43
不违法。
3 陈晓云律师 2011-07-06 09:46
你有权拒绝
4 110网律师 2011-07-06 12:45
不违法,借用行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5 110网律师 2011-07-06 14:55
你有权拒绝,你不拒绝代表你同意帮忙。不能算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