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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纠纷
劳动的纠纷 我与2010年9月在现在公司上班,岗位仓库账务员(合同签的是事务工作),并签订一份2年合同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7月4日,先是给我一份调岗降职的签呈,本人未签字,后在7月8日,直接发出调岗通知,(在这期间公司已派人接任本人工作)在7月15日,本人在调岗通知发出后电邮明确表示公司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本人不同意调岗。现在公司以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记过开除我,我想请问公司开除我必需提供什么书面证明,我该怎么办?我有1.降职的书面文件(公司未盖章签字,但因上面涉及其他人,有人证),2.有领导签字的调岗通知3.有本人明确拒绝的邮件,还需要什么吗
2011-07-18 09:47 李丽127(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8 10:30
如对岗位调整无特殊约定,单位无权单方调整劳动者岗位。
单位开除员工需符合法定条件或双方约定条件
如单位违法开除,可进行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1-07-18 11:00
如公司不能拿出调岗降职的合法理由,那你可以此为据,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有这些文件就行了
3 孙心远律师  2011-07-18 22:01
如对岗位调整无特殊约定,单位无权单方调整劳动者岗位。你有这些文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7-21 14:27
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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