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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在线等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问题。在线等 2011年7月16日中午,轿车因交通堵塞,一档由东向西缓行,行人从南往北行走,行走时面向南方,轿车鸣笛未觉,倒致车右前轮碾压住其左脚。因交通堵塞,无法叫到其它车辆,遂驾己车带伤员去医院治疗。医院检查后并无大碍,支付相关医药费后,又赔偿行人300元钱,于当晚10时左右报险、次日晨时报警。次日,该行人电话联系我方,称复查及日后费用问题。行人家属及车主到交警大队签署责任认定书时,行人方拒绝签字,要求复查后再行商议。
请问:复查时车主是否有责任垫付诊疗费?是否可以要求伤者方先行垫付费用?
我的车是全险。刚开始没想报保险,因为已经为伤者包括治疗及赔偿花了600元钱了。后来他们又找我,说复查的事,我才又报的保险。在没有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复查费用,但我担心有的费用保险公司不给报,到时候又不能再找伤者往回要。我该怎么办呢?
2011-07-17 21:47 witt(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马宝昌律师  电话:15641880033  2011年07月17日 21时54分
可以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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