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签订无固定合同后,员工不能适应公司新的上班时间
签订无固定合同后,员工不能适应公司新的上班时间 到公司6年了,也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要分班做早晚班,我家与公司距离太远,我家在奉贤区,而公司在杨浦区。中班到晚上11点,下班回家就没有地铁公交了,找公司分管领导谈过一次,领导叫我自己解决,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15-11-24 14:41 182218……(上海-奉贤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1-24 14:43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办理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5-11-24 14:43
原合同对上班时间有无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话可以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
3 110网律师  2015-11-24 14:44
对于新的工作时间安排,你可以拒绝。
4 郑何顺律师  2015-11-24 14:55
如果公司这些特殊工时没有经过审批的话,呢么你是可以要求从正常的时间段上班的。参照你们的劳动合同。
5 李军律师  2015-11-24 15:06
你可以拒绝公司的安排。你按原作息时间正常上班,看公司如何处理再议。
6 张鹤生律师  2015-11-24 15:27
你有权拒绝这样的安排。
7 110网律师  2015-11-24 17:47
我们认为公司的做法并无明显的违法之处。
8 110网律师  2015-11-24 20:06
你应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