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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要求可以得到法律认同吗?
这样要求可以得到法律认同吗? 我2005年和我老公在一起,现在有个快五岁儿子,2009年我们才把结婚证办了,我上网和一熟悉的朋友聊天,因为是熟人开玩笑就很随便,他发现后总说我在外面有人,他提出离婚,现我也同意离婚,我要求他给我十万,因为,我以后没有生育了,我的大好青春都给了他!这样要求可以得到法律认同吗?
2011-07-12 17:08 Lhv5412(四川-宜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法律师  2011-07-12 17:18
您好,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分割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7-12 17:38
很遗憾,这样的要求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对方自愿给你的话倒是允许的。
就你目前这种情况,我建议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并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解决儿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
如有不明之处,欢迎电话咨询。
3 王大文律师  2011-07-12 22:03
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对方不同意,且共同财产不足以分割给你十万,你是无法得到的,没有生育能力,可将小孩的抚养权判给你,对方承担抚养费,至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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