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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挪用公款
关于挪用公款 一个朋友个人有一张银行卡,这张卡也作为公司账户转现金用。因为公司开户银行每个月提现金额有限,所以超限时候用钱就从公司账户汇入此卡,再从此个人卡的开户行取钱。
一日朋友又从公司转入个人卡10万,并又汇出,作为个人用途,随后立即用现金补齐。这样算挪用公款吗

因为卡本来就是倒出现金用途,我只不过用现金和帐号里的钱相抵了,这也算挪用公款吗?
2011-07-09 12:25 xiaoxu……(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7-09 12:4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涉嫌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09 20:30
严格意义上说不算,但肯定存在违规的。
3   2011-07-10 05:24
挪用公司资金,但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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