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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挪用公款!
关于挪用公款! 几年前,我单位有个活要包给个人, 我和一个朋友给包下来了,我朋友有事,所以就我一直忙活,这个活 一共17万元,单位不能一下子把钱都给付了,就一边干活一边给一部分钱,这些年不管谁包活都是这么给钱,但是得写借据,借据是我写的,那个借据上其实应该写上工程预付款什么的 ,但是我单位会计什么都没往上写,我也不懂这个,就是借据两个字,后来活干完, 款都付了,这个借据应该抽出来,但是我单位会计把这个挂在账面上走账了,检察院的一查,说这个款项解释不清,而且还款日期超过了三个月,现在已经定下来是挪用公款,这个最严重会怎么判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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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20:05 luo_lu……(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08 20:18
收集证据,证明你没有过错。
2 孙新律师  2009-08-08 21:19
不属于挪用公款,请委托律师为你辩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3 孙新律师  2009-08-09 06:02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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