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公款 一位村长的朋友向村长借款三万元,村长将村里的钱借给了他朋友,利息为一分。借据上写的也是向村里借款。并在三年后本息全归还村里。后被人检举已被捕。请问这样是否触犯了法律?如果移交了法院处理最有可能被判以怎样的刑罚?
2010-03-30 20:21 等待0(安徽-蚌埠)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30 20:40
一般情况下,村里的钱被挪用,涉嫌挪用资金罪而非挪用公款罪。本案如果村长有权决定向外借款,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鉴于三万元的数目,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期执行。
2 110网律师 2010-03-30 20:59
如果挪用的是村子的自有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被挪用的三万元是土地补偿款,该村长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照刑法、安徽省高院的规定,该村长可能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建议尽快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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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0-03-31 09:45
挪用资金罪,量刑在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