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给降低工资的问题 我在11年2月应聘的是W公司的X部门,工资2500元,O部门是W公司和B公司合作的一个D项目部门,但是D项目由于G公司和政府沟通等关系,迟迟没有启动,所以一直在W公司被安排在Y项目,一直到7月初告知项目还没有确定下来,由于我们本来如果项目合作成功工资由G公司支付,但是现在项目还没有下来,所以告知我们说Y项目的员工工资是1800元,由于项目没启动所以要么我们完成的任务量就得比Y项目的员工多,要么就降低我们的工资,要么就要我们主动辞职否则劝退我们。请问W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2011-07-09 10:08 RuD6867(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09 10:12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则公司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任意调整员工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1-07-09 10:15
不合法。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主张你的权利。详情可来电咨询或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3 赵亮律师 2011-07-09 10:19
以降薪的方式要求员工主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赔偿,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4 赵江涛律师 2011-07-09 10:27
违法。
5 孙新律师 2011-07-09 10:37
不合法,你们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及补偿金。
6 徐卫东律师 2011-07-09 16:33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1-07-09 22:57
属于典型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8 孙新律师 2011-07-10 06:43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