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服务期为五年,但单位内部文件要求引进的博士要服务十年,合理吗? 本人在高校工作,劳动合同上服务期为五年,如果不满服务期要交违约金,还要退回安家费。现在我工作马上满五年了,不想续签。但学校内部文件要求引进的博士要服务十年。请问是否合理?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时间满五年后,不再续签,算违约吗?
2015-11-12 22:17 zanger……(黑龙江-大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曹先坤律师 2015-11-12 22:19
以合同为准
2 张文东律师 2015-11-13 05:26
你好,可以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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