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承租了一门面房经营,后又将门面出租给第三方经营 本人是一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承租了一门面房经营,后又将门面出租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经营中发生火灾,又导致隔壁的门面房受到灾害。经我手出香的租户无力支付偿还责任。隔壁能否将所受损失直接向我或单位追责
2015-11-08 15:46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宇航律师 2015-11-08 19:38
您好,首先单位是不需要负责的。对于隔壁的损害理应承租第三方负责,如果无力偿还,您作为出租方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