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改制,承租本单位门面房的职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是河曲县五交化的一名职工,于1999年下岗。承租本单位门面房一间。今年六月三十日我县国土资源局将我公司向社会拍卖进行改制。单位领导限期让我们无条件搬出门市,并伙同本单位一部分常占便宜的职工威胁恐吓我们。我们的搬迁补偿问题该怎样解决
2010-07-20 08:48 jKk5107(山西-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7-20 09:03
答;你们之间的合同对拍卖买受人仍然具有效力;如果对并且补偿达不成补充协议,原合同继续有效。
2 孙新律师 2010-07-20 13:57
买卖不破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