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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以降薪为借口劝退,本人并没有什么违反公司重大规定,也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部门领导以降薪为借口劝退,本人并没有什么违反公司重大规定,也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部门领导以降薪为借口劝退,本人并没有什么违反公司重大规定,也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只是口头谈要降薪,而且幅度比较大,也没有人事部门谈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还有两年到期。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如果最坏情况,我到劳动部门申诉能不能成功,公司需要补偿我多少(已经工作满两年)?
2015-11-05 16:05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1-05 23:2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属于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隋新律师  2015-11-05 16:05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彭沈惠律师  2015-11-05 16:08
你好,对单位的处理决定不服,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4 张俊杰律师  2015-11-05 16:16
可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5-11-05 16:20
您好,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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