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1万元押金 我是一个国企的员工,从我2006年3月开始工作时,单位就收取我1万元押金,其实是每一个员工都收了1万到2万不等的押金,也因为上头监管不力导致亏损单位从2010年初开始就一直拖欠工资,到今年6月单位实行改革就竞争上岗,我们就要求单位支付我们押金的利息,但领导说这是单位违规收取我们的,只能由有关部门向单位做出罚款或者其他处罚,但押金只能原数退还,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得到押金的利息吗?如果能,那有多少?
2011-07-01 16:06 何伟伟(广东-清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1日 20时23分
你好!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
对用人单位收取的押金,劳动者不仅能够要求返还,而且可以要求支付利息,领导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利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没有固定的数额。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
对用人单位收取的押金,劳动者不仅能够要求返还,而且可以要求支付利息,领导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利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没有固定的数额。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7-01 20:48
你好,单位无权收取押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要求退还押金、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