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我和原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但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经常放假,工资得不到保障,基本生活都成了困难。合同未到期,公司让我停薪留职,请问我该争取自己的哪些合法权益?谢谢
2011-06-29 16:02 cccaww……(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7-06 15:12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 张 静律师 2011-06-29 16:11
向单位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 康治斌律师 2011-06-29 22: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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