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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改革截止时间点双重标准
一次改革截止时间点双重标准 我公司为国企2014年5月开始改革:内退方案是;距退休年龄5年的方可内退。我当时是部门经理,干部编制,距退休还有还有6年半,当时公司说我可以办理工人编内退。(否则买断工龄只给7万)我就签了内退。内退协议承诺在内退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工资,按在职人员的标准执行。但由于符合内退要求的人员只占14%,所以不够要求的职工一直告状,2015年6月底又出台了30年工龄的也可内退,执行到15年底,我今年11月份就到了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我申请55岁退休,却遭到拒绝。说我这个截止6月底我不够。有的领导还拿我签的协议说事。这一年我们公司一直改革都发工资,不上班。我想问1,改革还在继续,我想内退到55岁能否提出这个要求2:同个改革政策有两个截止点是否合理。3政策变了算不算政策性调整工资。
2015-10-30 19:57 荷塘月色19……(吉林-长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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