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婚姻 我想请问:一套房子是以女方名义买下,但付款是以男方名义付款,现以交付300万预付金(这300万预付金是女方家长以贷款方式得来,由男方交付),剩余费用由男方每月分期付款直到付清。 我请问假如男方女方(夫妻)不和,离婚所引发的财产纠纷,这套房子是全权归属于女方的 还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法院会如何分配(将房子金钱化,男女各占多少?)
2011-06-29 00:35 wangxu……(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6月29日 07时35分
房产证上登记名称固然重要,但更重的是资金来源事实。你所问,在司法过程中存在一定分歧,即法官或法院不同,结果存在差异,无定论之说。对于较大投资事项,如担忧以后风险,双方可到律所进行沟通后约定,以免可能产生的争执。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6-29 00:59
首先你就没说清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购买。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6-29 06:16
如果是在结婚以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