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一年回去没有岗位 也不发生活费 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7月份请假一年,与公司领导协商同意发放生活费,2010年4月新任领导上任后既不给生活费也不安排岗位,他说公司情况好了给,不好了不给,有岗位时通知,但新任领导上任后调来的几个职工都安排了岗位,还有以前的拿生活费的职工都安排了岗位,就我没有,请问如果给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话,有胜算吗?请求您的帮助
2011-06-28 12:18 旦考(甘肃)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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