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痊愈,单位要求换个岗位继续工作,要不然就不发基本生活费该怎么办 08年9月,因厂里设备不正常检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爸爸在上班时设备突然断裂,从高处摔落,导致膝盖处半月板撕裂,不能行走。事故发生后,在我们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单位给做了工伤认定,但工资却只肯发基本生活费。经医院治疗后,目前爸爸已经能独立行走,但腿还不能弯曲,医院建议一边治疗一边观察,但单位却说爸爸能独立行走了,要他换个岗位继续工作,要不然就不发基本生活费,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单位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
2010-03-06 19:17 txzyh(江苏-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06 19:20
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找工会协调或向劳动监察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0-03-06 19:34
在劳动者的工伤医疗期,用人单位应依法按原工资数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0-03-06 20:36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
4 110网律师 2010-03-06 20:53
单位的行为违法,建议申请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3-06 21:30
单位严重违法,建议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