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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意外
下班途中发生意外 2010年6月25日晚上11点半,骑摩托车在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锁骨粉碎性骨折,企业医药费费给报了一部分,因为钢板断裂做了第二次手术,但是工资负担了四个月,现在不负担了,理由是当时没有报警,我想通过贵部门得到帮助。
2011-06-28 07:22 ece6850(山东-青岛)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6-28 07:26
如果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
2 孙新律师  2011-06-28 07:43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视为认定为工伤。
3 武传清律师  2011-06-28 08:11
可以申报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 陈晓云律师  2011-06-28 08:29
属于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非主要责任情形,可先工伤认定,再伤残认定,然后索赔,具体赔偿金额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协助。
工资应正常发放。
5 110网律师  2011-06-28 08:49
钢板断裂,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过错
6 徐晓炜律师  2011-06-28 10:19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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