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合同签订期限 问题的大概意思是,我应聘一个公司做技术员。在做了20多天以后,公司竟然要求我去跑业务。我不喜欢跑业务,想现在离职。刚开始的时候公司也没给我签订合同,但是有打考勤卡。请问,这20天的工资能不能拿到。法律上有什么明文规定没?
2009-08-04 17:26 liulei……(云南-昆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04日 20时55分
应当支付工资.没签合同已属于违法,擅自变更合同也是违法.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04 20:02
工资应当支付。
3 孙新律师 2009-08-04 17:54
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点击“咨询律师”向我咨询。
4 110网律师 2009-08-05 11:17
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一个月。
5 110网律师 2009-08-05 16:50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给你20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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