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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原因与原单位诉讼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吗?
因工伤原因与原单位诉讼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吗? 是劳务派遣的,以前在单位(国有企业)工作,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从2003年起将我改到劳务派遣公司的但是还在原单位从事以前的工作,改到劳务派遣公司后以前的合同没有了,如果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工作年限怎么算?向现在的劳务公司申请吗?还是两个单位一起申请?
已获得工伤赔偿(一次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偿),问题是可以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吗?
2011-06-26 20:52 000024……(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6-26 21:48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 柏志海律师  2011-06-27 16:45
既然你已经取得一次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偿,说明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对经济补偿金可以在仲裁时效内主张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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