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的问题 你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前段时间因家里装修,请了一档油漆工来装修,其中有一个不慎从脚手架跌落,引起右手肩膀处脱臼,还用不锈钢固定了,肋骨有一根有骨裂,现在说有医药费都是我们出的,医院说已经可以出院,但伤者不愿。伤者还提出了赔偿要求,我们在这个赔偿方面应该按照哪个标准赔偿呢?去掉医药费还需赔多少呢?这种是属于工伤吗?还有,他们是几个人一档,有包工头的,我们没有包给他们,是点工做的,也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我们和包工头之间是否有责任之分呢?烦请专家告之,不胜感激!
2011-06-25 08:34 Yka4647()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25 08:44
你们是一种雇佣关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 胡爱军律师 2011-06-25 08:36
属于雇佣关系,应当承担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1-06-25 08:45
不属于工伤,属于雇工人身损害赔偿,应由雇主赔偿,雇工有责任的,可减少雇主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