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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在2015年5月14日早上班途中遇到意外,与对面逆行电动自行车相撞
你好,本人在2015年5月14日早上班途中遇到意外,与对面逆行电动自行车相撞 你好,本人在2015年5月14日早上班途中遇到意外,与对面逆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我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右三四五肋骨骨折,经治疗后病情好转,经金山区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因治疗期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由本人支付共三万八千元,经社保基金报销了一万五千元,另有二万三千元末能报销,请问这笔费用是否由公司承担
2015-10-23 23:06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5-10-23 23:09
这笔费用可以要求逆行的自行车方承担的。
2 李军律师  2015-10-24 14:11
公司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不应承担你医药费。你可以通过交通事故向肇事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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