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三胎,向公司请三个多月事假,现到上班时间,被告知无相关岗位 生第三胎,向公司请三个多月事假,现到上班时间,被告知无相关岗位,然后被安排到其他岗位,工资按现在岗位发放。我想再请假要不给,现要我重新签合同,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2015-10-23 20:58 ask201……(广东-湛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客运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公司说试用期间节假日几班没有加班工资,也没有休息时间,合理吗
0个回复产假休完公司以没有岗位安排为由要求我继续请三个月事假我同意了
0个回复现在在生病了,不能上班,公司却没有按病假,而是按事假,三个月后不能再续假啦
1个回复公司组织结构改变原工作岗位不变但薪资结构改变上班时间长了工资反而降了,是否属合同变更
3个回复我在广州,我想咨询一下,在同一间公司上班,在第一个岗位做了三个月
3个回复请问:公司有规定在上班时间前二十分钟无偿的到达岗位,不然当迟到或旷工罚款,这样合法吗?
0个回复进厂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还没满我辞急工了,公司说要扣半个月工资而
1个回复在上班时间,大脚指甲扎掉。休息了一个多月,公司只给一干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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