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纠纷 房东因商铺买卖想终止合约,租赁合同上有注明二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出租方如有违约,应退回租赁保证金及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租赁合约不因房屋的买卖而终止。
请问:
1、租赁合同共5年,还有3年合约,按照第2条约定合约不因房屋买卖而终止,我是否可以继续租赁。
2、如果甲方一定要违约,他应补偿我多少的损失。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出租方如有违约,应退回租赁保证金及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租赁合约不因房屋的买卖而终止。
请问:
1、租赁合同共5年,还有3年合约,按照第2条约定合约不因房屋买卖而终止,我是否可以继续租赁。
2、如果甲方一定要违约,他应补偿我多少的损失。
2011-06-23 21:16 xuri34……(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23 21:27
你可以继续租赁,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对方违约,你需要提供你所受的损失的明细来要求对方承担。
如果对方违约,你需要提供你所受的损失的明细来要求对方承担。
2 欧学文律师 2011-06-24 00:11
按照合同约定赔和还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