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托上海市民姚敬个人办理移民手续,并和他个人签署了委托合同,这个事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要按照欺诈报
是不是办营业执照都必须有副本》?为什么我的没有》?
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和转正一起签的两年,合同中试用过后必须工作半年
买房交全款的时间,不是交房的时间,而仅仅是签合同时间 ,是不是霸王条款
没有跟物业公司签订过服务合同也必须交物业费吗?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期没有结束,现在想辞职是不是要支付违约金呢?
请问该合同在合同法里面能通过吗?是不是一个不合法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