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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一)工资采用年薪制,薪资为 ¥7.2万元/年,包括月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000元,其中岗位工资60% 按月发放,2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2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二)其他福利包括假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交通、午餐等内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现在没有和我沟通下,直接调整为“月基本工资¥1050元,岗位工资¥4350元,其中岗位工资70% 按月发放,1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2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补贴为每个月570元”

和公司人力资源沟通,她说是按体系制定的薪资标准,当时交涉未果,后来因我现在提出离职,公司又将薪水调回去了。但是四月份的薪水是按新标准发放的(也就是降了薪水10%)

请问,这算不算公司违约?如果现在辞职,我能不能拿到绩效考核中的年度部分以及二季度部分(一季度考核的部分已经拿到)?并且能马上离职?

如果劳动仲裁,我能得到理想结果么?

谢谢!
2011-05-25 23:04 breeze……(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年05月26日 07时45分
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低你的工资,,公司调低你的工资,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
你可以先要求公司补足差额,不行的话,可以申请仲裁。
2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5-26 08:48
可具体分析处理,可电话谈或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1-05-25 23:11
1、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薪酬标准,员工可不同意,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2、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4 吴君瑜律师  2011-05-26 08:00
公司不能私自降低薪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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